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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加拿大移民的十大讹传,一定有你听过的......

    来源:嘉德海外 编辑:嘉德海外时间:2016年05月03日

    摘要:中国移民圈子里的讹传太多了!” 跟朋友聊天,经常听到这样的感慨。的确,由于语言、文化背景、思维方式的不同,更加上对于当地法律的不了解,初来加拿大,甚至很多来了很多年的中国移民,对加拿大都有很多误解,而很多错误的认识最初都来自于以讹传讹。偶有闲暇,便想到把那些几乎人人都那么说,以至于人人都信以为真的最具误导性的讹传总结批判一番,目的是让后来的朋友尽可能少受这样的误导。


    十大讹传之第八名:入境只能携带少于1万加元的现金

    这是一个贻害甚深的讹传。

    身边的很多朋友都是因为听信了这个讹传,在携带大额现金入境时,在入境申报单上“是否携带相当于1万加元或更多现金”一栏勾No。岂不知,这样做是相当相当危险的,而且这个险犯得一丁点意义都没有。入境带多少现金都是合法的,你根本就没有一丝一毫的必要欺骗边境控制官员。

    加拿大法律规定,入境携带相当于1万加元或者更多的现金必须申报,但是并未限制你携带入境现金的金额。而如果你明明带着5万加元现金却说没有,要是不幸被边境控制官员抓住的话,最严重的后果可能是什么呢?可能是牢狱之灾。

    你带着钱并且说谎,官员首先会怀疑你带的钱是黑钱,道理很简单,如果不是黑钱你为什么要说谎呢?又不是不让你带。你说谎穿了帮就算你最终能够让官员相信你的钱不是黑钱,你还是要被罚款并被列入边境控制黑名单。

    十大讹传之第九名:法律规定,同居满12个月后分手,前伴侣有权分走一半财产

    事实上,至少在BC省,普通法同居伴侣是没有财产权利的,分手时财产在谁名下就还是谁的,另一方无权索取。不过,如果你考虑把一部分财产放在尚未成家立业的孩子名下,还是要慎重考虑,因为形成普通法同居伴侣关系的男女朋友分手,因分手而造成生活困难的一方虽然无权向另一方索取财产,但是有权向另一方诉求长期生活费资助,这仍然有可能导致你的孩子被迫把你给他/她的财产出售变现。

    十大讹传之第十名:法律规定不满12岁的孩子不得独自在家

    事实上,至少BC省的法律并未规定孩子可以独自在家的最低年龄。孩子能否独自在家,并非由其年龄决定,而是由孩子是否足够成熟和你是否有恰当安排保证其安全来酌情决定。不信的话,给警察局打个电话吧。注意,澄清此讹传的目的并非鼓励家长留年幼的孩子独自在家。在你留你的孩子独自在家之前,你必须确定你的孩子足够成熟,孩子必须知道基本的安全事项,知道有人敲门或打电话怎么应对,知道怎么随时联系上你,知道联系不上你可以找哪家邻居的叔叔阿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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